各党支部:
省委《关于全面实施“红色根脉强基工程”高水平打造新时代党建高地的意见》(浙委发〔2021〕35 号)明确,在全省高校实施“四个融合”行动,推动学校党建与教育事业、师生需求、属地党建相融合,与学校学院内部党建工作体系相融合。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学院党建“四个融合”行动,打造“红色根脉”立德树人坚强阵地。
一、“四个融合”具体要求
(一)党建与教育事业相融合:坚持以“七张问题清单”为牵引,围绕巡视、审计、督查、校园安全、意识形态、教风学风、群众信访等七个方面,全面提升主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进一步提高党组织的领导力、执行力、管控力,形成“问题发现靠党建、问题发生查党建、问题解决看党建”的格局。健全完善党建与事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制度,一体推进党建工作和事业发展。
(二)党建与师生需求相融合:坚持围绕师生需求,聚焦师生关注的热点、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特别是学生多样化的成长成才需求和青年教师的职业发展需求,通过组织重塑、载体创新、活动设计等,推进党建工作深度融入师生需求,做到师生在哪里、需求在哪里、党建工作就延伸覆盖到哪里。
(三)党建与属地党建相融合:建立健全学校学院党组织与所在地方党组织协同抓党建机制,特别是与所在地方党组织的党建资源整合、工作力量协调配合。重点从组织体系、工作体系、制度机制入手,通过校地党组织联席会议、协同应急处突、资源嵌入式共享、校地校企合作等,推动校地党建共建、人才共育、安全共管。
(四)党建与内部党建工作体系相融合:突出党委统一领导,避免出现院系组织、科研、教学、学工等相对分割情况,防止“职责边界”变成“领导盲区”。优化院系党组织、师生党支部之间的纵向贯通,完善基层党建、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和安全稳定等工作统筹推进、协同抓落实机制。探索教师党建与学生党建组织融合、思想融合、业务融合。
二、整体推进和重点培育
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围绕工作要求,深入挖掘已有工作基础或拟重点推进的工作内容,全面开展本支部“四个融合”的培育和申报。遴选1个重点培育项目报送至学院,学院将做好培育指导,总结形成工作案例和典型经验,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并适时在学校面上推广。
三、申报要求
(一)各支部在“四个融合”中确定一个侧重方向进行申报,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见附件)。重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总结已有的优势和特色。2.分析当前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3.针对性提出推动融合的对策和举措,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和经验,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二)各支部请于2022 年4月17日前报送本支部重点培育的1项项目至学院党委,发送申报书电子稿至邮箱clxydjwyh@163.com 。
(三)“四个融合”立项后的项目,学院党委将给予一定经费支持支部开展相关工作,“四个融合”行动周期一般不超过 1 年,2022年7-8月请各支部提交建设进展报告和阶段性成果报告,2023年1月支部工作述职时一并提交工作总结和成果汇报。
联系人:魏厚钱,电话:0571-86845861。
附件:党建“四个融合”行动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