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开阔我校学生视野,丰富学生学习经历,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学校将继续选派优秀学生赴国内高校学习交流,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学校、专业和交流名额
交流学校 |
专业 |
年级 |
交流名额 |
交流时间 |
东华大学 |
会计学、金融学专业(由经管学院负责选拔) |
2018、2019级 |
4名 |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 |
扬州大学 |
专业不限,建议选择对方学校优势特色专业 |
2018、2019级 |
原则上每个专业2名,总数不超过5名 |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 |
鼓励各学院积极开拓渠道,选派学生赴其他高校交流学习,并报教务处备案。 |
二、报名选拔程序
1. 报名:有意向参加交流学习的学生认真填写申请表后交所在学院教学秘书;
2. 选拔:学院根据交流名额,结合学生报名情况、学生成绩及综合表现,并重点关注赴交流高校相对应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我校的契合度,对选派学生进行择优推荐;
3. 审核:学校审核交流学生相关材料、汇总后报交流学校,并根据对方学校反馈意见,安排下一阶段交流工作。
三、其他事宜
我校赴国内高校交流学生相关事宜按照《浙江理工大学关于本科学生赴国(境)内外高校交流学习的管理办法》(浙理工教[2017]31号)和《浙江理工大学本科生第二校园经历工作管理办法》(浙理工教【2014】40号)等文件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交流学生在我校注册并缴纳专业学费,并按实际认定课程的学分向学校缴纳学分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直接向交流学校缴纳。
2.交流学生及家长须签订《浙江理工大学学生国内高校交流学习协议书》。
3.为保证安全,交流学生须购买《杭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医保)或大学生意外伤害的商业保险等。如已购买的,则不需要重复购买。
4.学生在交流期间,派出学院要指派专门的辅导员和教学管理人员对其进行管理和学业指导。
请各学院于2021年1月4日前将交流生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wfang@topbc.net。交流生申请表(纸质1式一份)报送教务处(行政楼120办公室,联系电话:86843417)。
教 务 处
2020年12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