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项目团队: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 号)关于项目结题与验收的有关规定,现将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0年度项目结题验收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已完成规定任务的 2020 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包括 2020 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2. 2019 年度已报备省实施办公室并审核批准延期结题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未完成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3. 2018 年度已报备省实施办公室并审核批准延期结题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二、结题验收内容
1.项目结题报告(附件 1);
2.项目实施情况;
3.项目成果(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知识产权情况等);
4.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三、相关事项
1.本次验收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验收结果作为下一期计划安排的重要依据。对无正当理由自行中断的项目,省实施办公室将取消该项目计划,追回已拨付经费。
2.2020 年度未完成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需提交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 2),经审批后最终确定该类项目验收程序;未完成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可列入下一年度验收。
3.申请延期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需在自立项起两个年度内完成结题工作;申请延期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类项目需在自立项起三个年度内完成结题工作。
4.若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指导教师信息有变动,需提交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指导教师信息更换申请表(附件 3)。
5.请各团队于 2021 年 12 月 12 日(周日)前按要求报送材料。
(1)验收项目文本以“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名称命名,含结题报告、成果证明材料、项目申报书、延期结题申请表(可选)、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指导教师信息调整申请表(可选),电子稿 Word、PDF 版本各一份;
(2)验收项目结题材料纸质稿签字盖章,一式两份(A4 纸双面打印);
(3)以团队为单位,将验收项目材料电子稿、汇总表打包发送到电子邮箱 cailiaokeyan0912@163.com;验收项目材料纸质稿交至24号楼417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86845822
附件:
1.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结题报告
2.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3.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指导教师信息更换申请表
4.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验收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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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