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资助对象:
为帮助资助对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学费减免实施办法》规定,我校将开展本学年学费减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及条件
减免对象及条件详见学生手册浙理工学〔2019〕7号文。
二、申请程序
4月18日前学生登陆浙理数字学工本科生学费减免模块进行申请(路径:浙理数字学工→学生资助服务→本科生学费减免),学院将根据申请同学实际情况于4月26日前完成初审工作,并提交学生处审定,最终名单将以学生处综合评判审定后,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 ;地址:24-404;电话:86845861;E-mail:zlclxg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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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办
2024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