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所)、全体老师、学生: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为党育人功能,从实践教育角度出发,引导和激励学生弘扬
时代精神,把握时代脉搏,通过开展广泛的社会实践、深刻的社会观察,不断增强对国情社情的了解,将所学知识与经济社
会发展紧密结合,提高创新、创意、创造、创业的意识和能力,促进我校“三创”人才培养,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学校决定严格对标赛制改革最新要求,组织开展浙江理工大学博彩网站推荐
2024 年“挑战杯”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大赛选拔出的优秀作品将代表学院参加校赛和浙江省第十四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在 2024 年 6 月 1 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参赛。
二、组织机构
学校挑战杯竞赛组委会负责竞赛的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下设秘书处在校团委,负责竞赛的日常事务。同时,设立竞赛
评审委员会,由组委会聘请相关学科的专家组成,负责参赛作品的评审工作。各学院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学院竞赛的组织
领导、评审等相关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 年 6 月—8 月)
学生组建参赛团队,竞赛指导老师对参赛学生进行指导和培训。以往参加“互联网+”、“挑战杯”等创新创业类竞赛可直接参赛。各参赛团队要充分利用暑假时间及社会实践活动进行项目调研和培育。学院将对参赛项目团队进行辅导和培训。
(二)学院初赛阶段(2023 年 9 月)
作品团队在指导老师的辅导下,进一步明确研究方向,认真完善作品文本。学院在9月份开展院级比赛,选拔推荐优秀作品参加校赛。
(三)学校比赛阶段(2023 年 10 月—2024 年 3 月)
校赛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初赛和复赛采用文本评审方式,决赛采取文本评审与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最终将评出
校级金、银、铜奖。
(四)省赛准备阶段(2024 年 4 月—5 月)
竞赛评审委员会从校级获奖作品中择优遴选出推荐参加省赛的作品。学校相关部门及相关学院根据实际,组织专家对参加省赛的作品进行完善,开展团队模拟训练。
四、作品申报
(一)大赛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设五个组别:
1.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突出科技创新,在人工智能、网络信息、生命科学、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
计项目。
2.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旅游休闲等领域,结合实
践观察设计项目。
3.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医疗服务、教育培训、交
通物流、金融服务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4.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在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
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5.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经济圈”等经济合作带建设,在工艺与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二)参赛项目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导向。应为参赛团
队真实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原则上每人限报 1 件作品。以项目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 10 人,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 3 人。
(四)本校硕博连读生(直博生)若在 2024 年 6 月 1 日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可以按硕士生学历申报作品。若没有实行资格考试制度,前两年可以按硕士学历申报作品。博士研究生仅可作为项目团队成员参赛(不作项目负责人)、且人数不超过团队成员数量的 30%。
(五)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在报名时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
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六)对于已工商注册的项目,在报名时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
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股权结构等材料)。已工商注册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七)参赛项目可提供项目实践成效、预期成效等其他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带动就业情况等)。
(八)参赛项目涉及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新药物等的研究时,申报者可根据实际情况
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九)已获往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全国金奖(特等奖)、银奖(一等奖)的项目,不可重复报名。
(十)各参赛项目须于 2023 年9月10日前将申报书(一式三份,含书面稿和电子版)、项目介绍 PPT(20 页以内)和参赛汇总表(excel 版本)提交至学院团委科技创新中心,纸质稿提交至24号楼417室,电子版发送至cailiaokeyan0912@163.com,并加入 QQ群(群号601620034)。
五、奖励措施
(一)本次竞赛设金、银、铜奖。
(二)根据《浙江理工大学关于推进“互联网+”“挑战杯”竞赛工作的实施办法》(浙理工教〔2020〕7 号)相关规定,比赛设专项工作和建设经费,用于保障大赛各项工作开展以及后期赛事培育。竞赛成果列入学校标志性成果奖励,具体奖励办法按照《浙江理工大学标志性成果培育奖励办法(试行)》执行。
(三)指导教师激励政策参照《浙江理工大学关于推进“互联网+”“挑战杯”竞赛工作的实施办法》《浙江理工大学标志性成果培育奖励办法(试行)》《浙江理工大学本科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教学工作量化标准》等文件中相关规定执行。获奖学生激励政策参照《浙江理工大学关于推进“互联网+”“挑战杯”竞赛工作的实施办法》《浙江理工大学学生创新活动与竞赛奖励实施办法》《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成果和竞赛奖励办法》等文件中相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挑战杯”竞赛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培养创新型科技人才的重要途径。要结合相关教育教学改革,组建工作班子,切实加强对竞赛组织工作的领导。
(二)精心组织,夯实基础。各单位要结合校级、省级大学生科技创新计划项目成果精心组织参赛团队和项目,不断扩
大竞赛活动的群众基础;要创造条件,调动师生参与竞赛的积极性,努力提高参赛作品的质量和水平;要完善配套政策,把
“挑战杯”竞赛成果的转化和对学生的激励制度化;要根据各阶段时间节点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实施动态管理,
确保工作及时推进。
(三)积极宣传,扩大影响。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做好宣传工作,使“挑战杯”系列竞赛品牌在师生中产生更为广泛的影
响;要广泛宣传竞赛中产生的典型事迹和典型人物,积极开展各级各类科普和科技创新创造活动,在校园中形成崇尚创新、
鼓励创新的浓厚氛围,为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撑。
附件:1.浙江理工大学 2024 年“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
竞赛作品申报书
2.浙江理工大学 2024 年“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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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7 月 5 日